今年“3·15”是第41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树立健康理性的消费观,学习和了解消费者维权基本知识,提高维权意识,增强维权本领,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特此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演讲比赛。
比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环节,初赛于3月13—14日顺利结束,决赛于3月15日在学校行政楼报告厅举行。出席并担任本次比赛决赛的评委嘉宾有学校党委常委、宣传部长谭光明,学校纪委副书记、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罗毅姿,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刘雪花,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王康泰、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学办主任王腾飞,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辅导员王明亮、社会工作专业教师朱永平、英语专业教师甘灵红和邹婷婷。
决赛现场,师生齐聚,济济一堂,气氛活跃。在热烈的掌声中,学校党委常委、宣传部长谭光明为决赛致开幕辞。他在致辞中表示此次隆重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演讲比赛,既是深入学习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方式,也是组织开展学校法制宣传,促进青年大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生动实践,更是落实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奋力打造大思政育人格局工作的重要内容。他寄厚望于全体师生,希望大家能够以饱满的热情,积极向上的风貌,展现新时代青年的思考与感悟,从自身做起,树立起健康理性的消费理念,增强维权意识,拿起消费维权的法律武器,对消费侵权勇敢说不。
比赛开始后,进入决赛的12位参赛选手依次登场,他们口齿伶俐,逻辑清晰,各尽其能,各展其才,时而激情彭拜,时而凝重深沉;他们声情并茂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论证自己的主张,用自己的一言一语,通过身边的一事一例不断诠释消费维权的重要意义,展现出了新时代青年大学生良好的法治意识和社会担当。选手们激情满满,各具特色的演讲博得全场阵阵掌声和喝彩。在比赛中,还穿插了有奖知识竞答环节,引得场下同学们积极抢答,趣味横生,展现了当代青年大学生的青春与活力。
最后,经过一轮轮紧张激烈的角逐,在评委嘉宾们的慎重评选中产生了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六名。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社工22-1班的刘阳依璇荣获一等奖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22-1班刘泽涛、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食安21-2班曾扬华荣获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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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英语20-3班王莹莹、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食检22-1班王春楠、机电工程学院物流工程21-2班崔城铭荣获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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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22-1班朱可、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21-1班胡舰樱、社工22-2班刘玺、经济贸易与管理学院物流20-2班依玛木买勒旦·吐尔逊塔西、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21-3班周娴、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22-1班的梁昊锋、信息工程学院软件22-2班左千荣获优秀奖
本次演讲比赛,是深入理解合格评估工作内涵的要求,对扎实做好学校合格评估的迎评准备工作和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具有重要作用。通过为学校广大青年学子搭建自我展示的平台,既锻炼了同学们的演讲能力,又展现了同学们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增强了同学们的消费维权意识。此次活动的成功举办,是学校始终坚持立德树人,落实“三全育人”的重要体现,对推动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比赛由学校党委宣传部主办,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具体承办,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学教研室提供专业指导和法律顾问。
撰稿:黄金文
初审:王海辉
终审:刘雪花